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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物业资质流程

发布:2021-04-10 11:54,更新:2023-11-04 01:03

申请成立物业公司资质应根据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第六条规定,新设立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,持下列文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直辖市、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资质:

(一)营业执照;(二)企业章程;(三)验资证明;(四)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;(五)物业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,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。

物业管理公司是随着房地产的发展和对物业管理的需要而产生的。物业管理公司的组建和其他企业一样,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,获得批准才能成立。

(一)提交材料:

1、企业资质申请;

2、营业执照;

3、企业章程;

4、验资证明(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以上);

5、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;

6、企业法人代表、总经理的任职文件,企业经济、技术、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,企业技术人员的职称、资格证件;

7、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

清洁协会项目.jpg

(二)申报程序:

提交有关材料—县房产主管部门初审—报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准发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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